根据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印发<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与评选办法(修订)>的通知》《关于印发<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与评选办法(修订)>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议审核等环节,研究确定拟推荐张书梨同学获评国家奖学金,拟推荐胥莉萍同学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,现予以公示。师生若有异议,请于2024年11月6日18:00前真实姓名向康养学院党总支书记办公室电话、书面反映或面谈(联系电话:5908842,18383221437)。
康养学院
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日